11月26日,南方科技大学已停薪留职的副教授贺建奎宣布,一对名为露露和娜娜的基因编辑婴儿于11月诞生,这对双胞胎的一个基因经过修改,使她们出生后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
消息甫出,舆论哗然。旋即,继122位中国科学家一致确认该技术存在巨大风险之后,46位律师也联名发布律师声明:深感震惊与不安的同时,建议司法机关介入调查,依法追究相关方责任。当晚,国家卫健委要求广东省卫生健康委认真调查核实,本着对人民健康高度负责和科学原则,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结果。
某生物科技公司技术负责人指出,基因编辑目前是一个相对成熟的技术,前途非常广阔。比如要研究某个基因的功能,只要把这个基因去除掉,再观察生物体的表现就可以发现其功能。如小白鼠去掉一个基因发现它的眼睛有问题了,说明这个基因可能和它的眼睛功能有关联。
毋庸置疑,基因编辑技术有一定的商业用途。基因编辑通过删除、插入、改写等技术,可以精确地修改DNA的碱基序列,从而改变遗传。基因编辑在农业、畜牧业上已经进入商业化应用阶段。如基因编辑技术就曾让一种原产于南美洲的野生植物红菇娘成为农业经济作物。而所谓“基因编辑婴儿”,也是采用基因编辑技术经过遗传信息修饰的人类新生儿。
尽管基因编辑技术可能带来消弭各种疾病的可能性,但是它所涉及的伦理问题却不可小觑。基因技术的发展始终面临伦理的困境,上世纪70年代阿西洛马会议中所涉及的基因克隆的伦理与道德问题,在今天看来,仍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因此,眼下,在欧洲大部分地区使用基因编辑胚胎建立妊娠发育都是非法的,在美国也是明令禁止的。根据2003年中国政府发布的关于试管婴儿的指导文件,也是禁止这种做法的。
我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规定,属于第三类(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有效性尚需规范的临床试验等)的医疗技术首次应用于临床前,必须经过卫生部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第一,此次基因编辑之所以引起医学界大范围反对,是因为在技术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却让修改后的基因进入了婴儿的生殖细胞,导致可以遗传。以前的做法是,只修改患者的免疫细胞,不影响患者的生殖细胞,这样的话,即便修改失败,也不会遗传,影响到患者的后代。而此次修改,则是进入到了生殖细胞,导致该被修改的基因,从此以后可以进入人类的基因库,对人类未来带来不可预估的风险。
第二,基因编辑技术是一项暗黑技术,以后技术成熟并推广后,人类将永远被贫富差距代沟所割裂。有钱人通过编辑基因,在外貌、智力、体能等各方面,将永远强于付不起基因编辑费用的穷人。人类社会的基本规则被改变,穷不过三代、富不过一世,靠奋斗改变命运等,将永远不复存在。
坦白讲,我同意第一点担忧,但是对于第二点,我觉得是阻挡不了的。就像当年火车被发明后,马夫嘲笑火车司机一样。人类在过去的一两百年间,分别进入了蒸汽时代、工业时代,现在进入了信息时代,在未来将进入AI时代、基因时代。不止基因可以被改编,甚至未来我觉得人类都可以实现永生。
想象一下,如果人类没有自己把自己玩死,一千年后的人类可能是这样的:人的寿命可以无限长,不用工作,AI代劳一切;不用健身,随便改改基因,即想胖就胖,想瘦就瘦;没有任何疾病的困扰。到时人类最大的烦恼是,活太久,怎么解闷?所以,自杀将成为社会一大问题。
任何一项科学实验都应当造福于人类和社会,如果罔顾这一宗旨,就有可能酿成违背伦理的祸害,就必须接受科学伦理的审视。
任何一项技术都必须尊重人的生命价值的存在,任何打着创新旗号的实验都不能以某种商业化冲动而冒犯生命伦理,科学技术商业应用的道德边界必须坚守。